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舞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合格考生还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学校对考生参加全国统考的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和录取办法按照《大连工业大学2020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具体分省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如遇教育部或各省份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或各省份最新招生政策执行。
1、咨询渠道(疫情期间建议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咨询)
咨询部门:大连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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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诉渠道(疫情期间建议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申诉)
申诉部门:大连工业大学纪检监察处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大连工业大学综合楼A922室)
邮政编码:116034
电话/传真:0411-86323813(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1:40、13:20-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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