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一女子邀约网友见面,谎称当天是她的生日,要求对方给她买衣服。随后,女子将网友带进高档服装店,网友花费了2万余元后,女子在回程的路上消失了。近日,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女子冯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据了解,2018年8月27日,38岁的女子冯某在网上认识了李某。在聊天过程中,冯某虚构自己离异等情况,多次邀约李某到安顺普定游玩。同年9月6日16时许,李某来到普定县见到了冯某。冯某向对方称自记叫“杨某”,并谎称当天是她的本命年生日,让李某买衣服送她。随后,冯某驾车搭载李某到安顺城区一家高档服装店购物,诱骗李某为其购买了21042元的衣服、香水、皮鞋等物品。随后二人驾车返回普定县,冯某又以车辆加油、购买烟酒、内衣为由,让对方付款、转账人民币共计1648元。事后,冯某借故离开,并返回之前的服装店退货,因该店内现金不足,店员通过微信转账部分货款9600元给冯某。当日,李某发现冯某联系不上后,察觉到自己被骗,立即报警。2018年10月10日,民警在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路口将冯某抓获。案发后,公安机关从服装店依法扣押赃款11414元,冯某的家属代其退赔赃款,已发还李某22714元,李某对冯某表示谅解。经法院审理认为,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