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秀洲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雷某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在秀洲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秀洲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阳担任审判长,秀洲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薛保其出庭支持公诉。该案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知之汇”平台全程直播,并作为浙江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周启动仪式的观摩庭审案件,邀请全省各级法院知识产权条线领导及“两代表一委员”、秀洲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人员旁听。
检察机关指控
在法庭上呈现的物证
2020 年 7 月至 12 月期间,被告人雷某在未取得雅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莹”公司)授权的情况下,购买布料等加工成该公司的同款服装,并擅自在服装上加上印有“雅莹”“ EP YAYING ”等“雅莹”公司注册商标的衣领标、水洗标等吊牌,通过淘宝店铺在网上予以销售,截至案发销售金额达 43 万余元。
被告人雷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并将该商品进行销售,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应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雷某现已与“雅莹”公司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和解,已赔偿该公司人民币 20 万元并获得谅解。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宣读了公诉意见,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认罪悔罪。最终,被告人雷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22 万元。
温馨提示
品牌是企业的金名片,一个知名品牌,不仅倾注了企业大量的人力、智力、经济成本,更是企业年复一年科研、创新、品质和信誉的结晶,我国的商标注册制度正是为了保护这份来之不易的知识产权成果。
“本案中,被告人雷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利用互联网交易平台销售假冒雅莹品牌的产品,而且伴有刷单提高销量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而且对雅莹这一嘉兴本土龙头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占有份额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影响。”本案承办检察官薛保其检察长说,“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司法机关始终坚持重拳出击、一查到底。在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今天,侵犯知识产权,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本次法检“两长”同庭履职,是顺应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也是带头履职,彰显法、检两院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决心和力度,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的公信力,对维护国家商标管理制度和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及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打击和震慑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